朋友圈发虚假广告罚百万:怎么回事?

最近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可能被罚100万.有媒体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张国华,张国华称:“通过微信公众号的,要严格把关.转发虚假广告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始作俑者当然要罚.”那么看来在朋友圈发虚假广告罚百万这事可能是真的,难道我们随便在朋友圈里发一个不实的广告就要罚百万吗?如果确实如此,那么玩起微信来可是胆战心惊了,随时有破产的危险,显然是不可能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就要对新修改的《广告法》正确理解了.

1、自然人被划入广告发布者的范围.

这部“史上最严”《广告法》对旧法进行了若干处修改,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把自然人划入了广告发布者的范围.根据旧法的规定,广告发布者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跟自然人无关,所以对自然人发布的一些推荐商品的消息不能划入“广告”的范围.

我们知道,在微信火之前,微博曾经大火,也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一些推荐商品的信息,也许大家知道这是广告,但是没有任何人曾经意识到发布这样的消息有可能会收到处罚(如果是虚假的话),因为当时的《广告法》并没有把自然人作为广告发布者.而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只有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才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旧法之所以没有把个人划归广告发布者的范围,是因为在传统媒体的世界,个人是不可能有那么强大的消息传播能力的,一切都要通过中间商(电视台、广播、报纸、杂志)才能传播.不过,这种社交媒体的出现改变很多社会关系.早在微博时代,网络大V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粉丝一千以上是专栏,一万以上是整个封面,十万以上是地方卫视,百万以上是CCTV”,一个网络大V的对于消息传播的扩展面和速度不亚于传统媒体.听说,在微博时代就有网络大V明码标价一条广告多少钱.

当我们从微博时代进入微信时代之后,我们发现虽然微信朋友圈有一定的封闭性,但是这个封闭性同时也带来了信任感的增强,再加上有一些功能是可以突破封闭性的,比如微信公共号,使得虚假广告的危害性更大.有一些微信公共号一篇文章会被转发无数次,点击几万、几十万次,其传播速度和广度不低于传统媒体.如果这些公共号夹带一些虚假广告进来的话,其危害程度也不低于普通媒体虚假广告的危害程度.

当消息的传播形式发生改变的时候,法律必须做出回应.这次《广告法》的修改把广告的发布者扩展到了自然人,就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做出的积极回应.

2、罚款数额究竟会有多大?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如前所述,自然人也属于广告发布者,在社交媒体发广告也属于《广告法》管理的范围,那么,自然人也有可能被罚一百万的罚款了.那么,可否理解:在朋友圈里发了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的虚假广告,就有可能被罚款一百万呢?这个理解就有偏差了.

《广告法》规定的罚款也属于行政处罚,也应该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也就是说,罚款数额的多少要与违法行为的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一致的:

首先,不知道或者不应知道属于虚假广告而发布或者转发的,不应该承担责任,即在追究责任的时候要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也许有人有这样的疑问: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想的,你究竟知不知道只有你自己知道.其实,当法律把主观心理状态作为认定违法行为的要件的时候,就需要寻找证据来证明这个心理状态了.如果无法证明,则不能做出行政处罚行为.

其次,要考虑行为的危害程度.微信朋友圈毕竟是一个封闭的圈子,如果好友就那么几百来人,发个虚假广告点赞的也就两三个,很难说明会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应该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宜作为违法行为处理.微信朋友圈里主要应该纳入执法审查的一是通过腾讯发布的广告,二是公共微信号.现在已经有企业与腾讯合作发布广告,发布之后大家不但都可以看到,还能评论.这种广告应该被纳入执法审查的范围.另外,一些公共微信号影响力很大,粉丝很多,文章传播的速度很快,范围很广,突破了微信朋友圈封闭性的特点,这类广告应该被纳入执法的范围.

再次,有收费的情况下才有处罚.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罚款是根据广告费的数额来计算的,即使所称的”广告费无法计算或者偏低“的意思也是有广告费,只是难以计算或者偏低,而非没有广告费.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看,对于只发布了虚假广告,但是没有收取广告费的,只能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了,而无法罚款.

可见,虽然朋友圈里发布虚假广告可能会被罚款百万,但是只有在明知或者应知是虚假广告、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并收取了广告费的时候才有可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大批出现.朋友们也不必担心转发错一个消息就可能被罚款百万,只要主观上不是故意的,一般也不会涉及违法的问题.既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做出了正面回应,那么我们就期待朋友圈虚假广告被处罚“第一案”的出现吧.

注:相关网站建设技巧阅读请移步到建站教程频道.

#网站推广   最新资讯

相关文章


案例展示

  • 青城马术俱乐部

    323青城马术俱乐部

    公司介绍四川青城马术俱乐部是中国马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及四川马术协会的团体会员,俱乐部隶属于崇州高墩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弘扬马术文化,提倡快乐健身为宗旨,为会员提供休
  • SOLOVE素乐

    289SOLOVE素乐

    公司简介SOLOVE素乐是香港觅客科技旗下针对移动出行而开发3C数码产品的时尚品牌,公司最初由三位设计院士联合创建,并迅速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超过百人的高科技的企业,开发一系列
  • 广州立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299广州立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立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机箱、电源、键鼠、摄像头等电脑外设研发、制造及销售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旗下拥有的自主品牌立冠电源“立冠一代”&ldqu